问题 | 非法同居怀孕后是否能受法律保护 |
释义 | 非法同居怀孕后,子女能受法律保护,但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的当事人,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并提出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非法同居关系是不用解除的,不归法律管辖,由当事人自己解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同居关系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但是已经受理的,需要裁定驳回起诉,但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我国是不受理只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同居关系是不用人民法院来解除的,直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解决的,但因财产或者子女问题有争议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解除同居关系是离婚吗 解除同居关系不是离婚。 离婚是指在婚姻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后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形式,前提是双方已经有婚姻关系了。 解除同居关系要区分来两种情况,如果双方均无配偶,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如果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三、有小孩的同居关系如何解除 有小孩的同居关系应当提起诉讼法院受理解除。因同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配偶与他人同居,想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在同居期间的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根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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