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 法律问题 |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
| 随便看 |
- 重庆市交强险是多少钱 -法律知识
- 交通强制险多少钱,有哪些
- 北京振农是国家支持的吗
- 北京需要垃圾分类吗现在
- 新农合北京能用吗
- 北京取消农业户口吗?
- 北京取消农业户口吗?
- 北京取消农业户口吗?
- 北京取消农业户口吗?
- 省考电子身份证可以吗
- 省考电子身份证可以吗
- 交警可以篡改交通事故录像吗
-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加快构建以什么国内国际双循环?
- 富士康自离工资没发怎么办?
- 富士康小时工旷工三天自动离职会扣工资吗 -法律知识
- 富士康自离工资没发怎么办?
- 宗教用地如何办理土地手续呢?
- 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过户,可以不给了吗?
- 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过户,可以不给了吗?
- 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过户,可以不给了吗?
- 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过户,可以不给了吗
- 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过户,可以不给了吗
- 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过户,可以不给了吗
- 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过户,可以不给了吗
- 买方不去车能过户吗
- 起迄港
- 起始问题
- 起誓告发
- 起诉
- 起诉便宜主义
- 起诉成立
- 起诉程序
- 起诉独占主义
- 起诉法定主义
- 起诉方式
- 起诉和辩护的批准令
- 起诉后
- 起诉垄断主义
- 起诉能力
- 起诉期限
- 起诉权
- 起诉人
- 起诉日
- 起诉书
- 起诉书或控告状的合并
- 起诉书中列举的罪项
- 起诉条件
- 起诉要点
- 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 起诉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