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文书是什么内容 |
释义 | (1)笔迹检验——对笔迹进行比对检验,确定检材和样本笔迹是否同一人所为; (2)印刷文件检验——检验印刷品是何种方法印制,判断印刷品的来源; (3)印章印文检验——对印章印文的真伪性进行检验; (4)伪造文件检验——判明文件是否伪造、何种方法伪造; (5)文件辨识——指消退、擦刮涂改、老化腿色、压印痕迹等不易见文件的识别; (6)有价票证检验——对货币、支票、股票、发票、邮票、车票、机票及各种银行票据的真伪性进行检验; (7)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对文件纸张、墨水油墨、黏合剂的成分进行检验; (8)文件形成时间——对文字的书写时间进行检验(包括相对形成时间和绝对形成时间); (9)证件检验——对各种身份、学历证件进行检验(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资格证、结婚证等证件) 一、司法鉴定文书的范围包括哪些 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伪造、变造文书鉴定,打印、复印、印刷文书鉴定,文书物质材料鉴定,文书制作时间鉴定。笔迹是书写人利用笔或其他书写工具,写在纸张或者其他材料上,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特征的一种文字符号。由于每个人生理特征、心理因素和学习写字时的方式、方法、环境、条件的不同,由这些因素所决定的书写习惯也不相同。笔迹鉴定的主要目的是,确定遗留在文书物证上的字迹是否为某人所留,以及确认遗留在不同地方的字迹是否为一人所写。伪造、变造文书是指按照一定真实的样本,或者根据个人的特殊需要,利用各种技术方法设计、制造的文书,或者采用挖补、擦刮、改写、填写、消退、改换、拼接等手段,对真实文书进行的伪造。 在司法鉴定中,经常遇到的伪造文书有伪造护照、身份证、有价证券、人民币、外币、介绍信、票据等。对文书的鉴定主要通过对检材与真样的比照检验来进行,要比较制作版型,还要从版面内容如图案、文字、印文、底纹、印刷油墨、纸张以及防伪材料等方面来进行鉴别。为了更好地观察和比较文书中的一些细小特征,检验人员需要借助显微镜、比对投影仪、紫外线灯或其他专门鉴别仪器进行鉴别。可疑文书被确定为伪造的之后,有时还需要进一步确定具体的伪造方法,为侦查提供方向,为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随着办公现代化的发展,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已广泛运用于人们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目前,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已开始对制作文书的打印机、复印机进行认定。在案件调查中,对文书物质材料的鉴定,对确定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查缉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意义。文书物质材料是指制作文书所使用的纸张、墨水、油墨、印油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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