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痕鉴定一般流程 -交通事故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范》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交管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申请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鉴定文书的内容,否则该无效。 (4)如果对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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