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博罗县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办理是什么时限 |
释义 | 一、办理时限5(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阅读办事指南,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填写业务单,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2、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网上出具电子《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本次申请即终止;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网上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本次申请即终止; 3、审查:部门受理后作出审查; 4、决定: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准予核准的,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予登记、核准的理由;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个体户经营场所所属辖区的市场监管所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需补正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本次申请即终止;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本次申请即终止; 4、决定: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准予核准的,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及《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予登记、核准的理由; 5、领证:申请人在受理本业务的经办人员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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