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同的效力类型有哪些 1、合同的效力类型如下: (1)有效合同,是具备合同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3)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 (4)可撤销合同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1、合同的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