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现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可免交学费、杂费。 法律依据: 《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的优待对象包括: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第三条 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 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决定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