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参战老兵怎么认定,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参战老兵认定方式如下: 1、直接认定。一是本人退伍档案中有参战文字记载的,或本人提供的参战立功、授奖证件等相关原始证明材料的人员。二是总参提供的14类参战部队和参加涉核部队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的可直接认定其参战或参试身份。 2、找两个以上战友作证认定。对退役档案无参战文字记载或有退伍证但查找不到档案人员的身份认定。 主要认定程序一是由本人写一份参战经过文字材料。二是有2名以上“四同”战友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必须是有原始参战文字记载的退役人员。三是证明人与被证明人必须具备“四同”条件,即同时间参战、同地点参战、同一个部队代员,同属一个营或一个连。四是证明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是实事求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个人退伍证遗失又查找不到退伍档案,立功授奖等原始依据的,不能认定其参战退役人员。以乡镇为单位,将这些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伍时间、退伍时间、部队番号和代员。 那么烈士如何认定呢? 公民评定烈士的条件包括: 1、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2、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3、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4、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5、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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