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兵十二年,能分配工作吧 |
释义 | 当兵十二年,一般是上士军衔,退役后是可以分配工作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参军期间可计算连续工龄,入伍时间应以县(市)革命委员会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日期为准;战士退伍时间以批准退出现役时间为准。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当兵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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