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能否同居 |
释义 | 对于同居我国法律并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夫妻离婚后仍同居,有可能会出现俩人仍然有财产混同的现象,等到真的无法维持这种关系的时候,可能会就财产的分割出现纠纷,但是由于俩人已经离婚,并不属于夫妻关系所以财产不会再按照共同财产分割,一般是谁可以提供财产的出资证明等证据财产归谁。 所以夫妻离婚后,如果依然同居一定要避免财产混同的情况,自己购买的财产保留好完整的出资证明等证据。最好可以俩人之间签订一份完备的协议书讲明各自财产的归属,避免出现纠纷。 一、离婚财产分割说明规定是怎么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说明规定是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当中,需要写清楚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所进行分配的理由和具体的分配内容,只有这样的话,那么所达成的协议才不会导致一些繁杂的琐碎争议出现,否则日后不方便处理。 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 3、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4、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 5、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 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 要区分所分割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分割按份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的按已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人先确定每个财产所有人的份额,后按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其次,产权必须明确、清楚。再次,协议书内容要符合均等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另外,对不宜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的财产,协议当事人可采取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共有财产分割后,当事人一方要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若该财产与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分配使用的,其他原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一方或双方对外享有的债权。 二、情侣之间存在共同财产吗 可能成立约定的按份共有关系,无法成立因共同关系而产生的,共同共有关系。一般来说,因为情侣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共有关系。也即合法成立的夫妻关系。如果情侣在同居期间发生财产分割的纠纷,应当按照双方各自所有来处理,一般不认定为共同财产。为了避免发生这种情形,最好约定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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