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有哪些必须的内容? |
释义 | 买卖合同必须的内容有: 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买卖的标的物的质量、数量; 3、价款和付款方式、付款期限; 4、检验标准和方法;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办法。 一、个人买卖房屋合同怎么写 自然人之间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卖合同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买受人和出卖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住址等);2、买卖的标的物(房屋的数量、地址、位置、质量等);3、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买方的付款义务,卖方的交房义务、协助办理过户的义务等;4、违约责任;5、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二、购房合同样本 购房合同样本应写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三、手写租房协议如何写 手写租赁协议,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1、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住所等;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具体位置、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装修等; 3、租赁用途,租赁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 4、住房是只能用于居住; 5、转租协议; 6、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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