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法律依据:《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 第十条 初步审查后,应当写出初步审查报告,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认为违法违纪事实不存在,或者虽有违法违纪事实,但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予以了结; (二)认为虽有违法违纪事实,不需要给予行政处分,但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理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 (三)认为需要给予刑事处分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认为有违法违纪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予以立案。 第十一条 重要、复杂的案件,监察机关可以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