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理合同管理程序 |
释义 | (一)签订监理合同,接受项目监理委托任务 (二)公司总经理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订“项目监理责任书” (三)建项目总监办进驻施工现场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审查熟悉施工图纸及其说明文件,参加设计交底; 2、研究施工承包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 3、检查承包单位上场人员(包括管理、技术人员和工人数量)、机械设备以及分包单位资质;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5、督促检查承包方质量保证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6、审查测量资料; 7、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报请公司批准; 8、召开监理交底会议,公布监理工作规划;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9、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五)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公司技术部组织对工程回访及保修 (六)向公司上交需长期保存文件,解散项目监理部 (七)参加工程项目验收,直至合格 (八)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整理归档监理资料 (九)每半年公司技术部组织对项目监理部进行一次考核评价 (十)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组织项目监理人员按照设计文件、合同文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项目监理规划”开展“三控三管一协调”工作。 (十一)工程竣工监理组织预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一、工程质量评定单位评定程序是什么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预验收,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预验收合格后,报告建设单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工程相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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