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如何调查取证? |
释义 | 人民检察院一般需要这样调查取证: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一、批准逮捕后通知家属是多久以后 准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对嫌疑人进行批捕应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七种。 二、职务侵占会不会立马抓人 职务侵占不一定会立马抓人。只有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并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的,才会依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只有公安机关立案后,符合抓捕条件的,才能进行刑事拘留。 职务侵占罪的定罪证据有包括能证明犯罪行为人涉嫌职务侵占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三、怎样收集证据 收集证据的方法有:(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二)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三)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四)勘验。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五)检查。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验的专门活动。(六)搜查。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职权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者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七)实验。实验是指执法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八)鉴定。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鉴定,对有关的专门问题进行检测,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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