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养老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养老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每月由单位扣缴的养老保险费,实际是从夫妻共同财产即工资中支付的,由工资积累的养老保险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哪些?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二、婚前财产的收益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的收益算共同财产。根据司法实践总结,一般来婚前一方的股权在婚后的股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股权转让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的房屋,婚后出租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卖房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增值或贬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但本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在婚后的而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男方买的车算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后收入所得购买的车辆,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购买的车辆如果有书面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三、夫妻共同财产是孩子的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对象是不包括孩子的。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工资奖金。第二、生产经营的收益。第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第四、赠与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第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六、是双方实际上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第七、是双方实际上实际应当取得的这个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八、是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孩子可以说是双方情感的一个结晶,孩子是一个生命,它不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这样一个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对财产是进行分割,对孩子则是抚养权由哪一方来取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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