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无能力偿还债务法院怎么办 |
释义 | 1、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债务人没有确没有偿还能力的,案件无法执行。只能等债务人有履行能力时,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2、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债务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法院可以通过法定的途径查找到财产。如果经法院调查,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以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一、行政强制执行执行费收取向谁主张 由被执行人支付执行费,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如果经法院调查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或者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状态。这是行政强制执行最本质的特征。 二、申请强制执行已经两个月法院未执行怎么办 法院是否执行要看是否提供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给法院提供了财产线索,法院不去执行,而且没有正当的理由,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另外,根据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的目的一般是财产行为执行,法院一般不会帮当事人去找人的,要找也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或法院查控到的财产线索,进行银行账户查询、扣划,房产查封、评估、拍卖,强抛股票等。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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