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枣庄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要什么资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医疗机构)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医疗机构) 4、资信证明 5、名称中含有其他单位或组织名称的,或需要经过特殊核定的,应提交相关核定依据 6、由两个以上单位、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资或合作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需提供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原件 7、涉及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投入及有偿使用的,应当符合《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字[2010]50号)有关要求,提供财政部门的批复意见 二、枣庄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受理条件 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其他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如医学检验所等)。 三、枣庄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地点 枣庄市为民服务中心(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366)一楼一窗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