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公司会回购股票 |
释义 | 根据公司法规定,如果公司五年内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且连续盈利,则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此外,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出现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也可以提出收购要求。根据公司法规定,以下三种情况下,如果股东会决议中的股东投反对票,他们可以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在连续五年内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在此期间公司已经连续盈利,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2)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发生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以使公司继续存在。《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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