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量刑情节的适用原则包括以下这些: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罪刑法定;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罪责刑相适应。 量刑时,应当先根据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再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并在此基础上依法确定宣告刑。 法律客观: 《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