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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局传唤可以拒绝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不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执法人员进行传唤时,作为当事人是没有任何权利进行拒绝,不管是什么理由,什么情况,公民都是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的,但对于执法人员在进行传唤的时候就需要有传唤的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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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4: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