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是10年,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办理的护照有效期是5年。 护照是一个国家公民在国外时的身份证件,中国的护照类型:有三种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又分为因私普通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五年和十年,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的有效期根据工作内容由外交部确定。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因公务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颁发,海员证由港务监督局或者港务监督局授权的港务监督颁发,因私事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颁发。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