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下来了 如何执行 |
释义 | 执行措施包括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费等;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4、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搜查;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执行文书中所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通知有关单位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8、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中指定的行为;9、对迟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强制其支付迟延履行金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见强制执行,终结执行)。律师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在强制执行中的犯罪规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 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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