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办银行卡一般需要本人去办理,如果银行卡本人去世需要取出卡里的钱,需要按照继承的法律规定,一般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由于持卡人去世,所以可以代理挂失。但是需要逝者配偶与子女在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逝者的全部继承人,以及这些人的身份信息情况,与银行存款分配达成协议,再由这些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取款。 挂失是指,持卡人卡片丢失或失效,到原发卡银行申明作废的业务。如果不挂失,那么卡片的信息依然存在银行的系统当中,这时候只能重新办理一张新的银行卡,而无法补办那张不挂失的银行卡。因为一个信息(卡号),只能有一张银行卡,不能两张银行卡共用一个信息(卡号)。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十九条 发卡银行应当提供24小时挂失服务,通过营业网点、客户服务电话或电子银行等渠道及时受理持卡人挂失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储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的印章的,必须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的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向其开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挂失。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但必须在5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挂失手续。 储蓄机构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受理挂失前该储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储蓄机构不负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