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该公约有三项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 (不需要履行任何注册或登记手续)和版权独立原则。 公约的保护范围是缔约国国民或在缔约国内首次发表的一切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法律依据:《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五条一、根据本公约得到保护作品的作者,在除作品起源国外的本联盟各成员国,就其作品享受各该国法律现今给予或今后将给予其国民的权利,以及本公约特别授予的权利。二、享受和行使这类权利不需履行任何手续,也不管作品起源国是否存在有关保护的规定。因此,除本公约条款外,只有向之提出保护要求的国家的法律方得规定保护范围及向作者提供的保护其权利的补救方法。三、起源国的保护由该国本国法律作出规定。即使作者并非作品起源国的国民,但他就其作品根据本公约受到保护,他在该国仍享有同该国公民作者相同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