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作人员输入核验 针对没有智能手机或不会操作的通行人员,如果其家人已代为申领“安康码”,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的方式进行“安康码”信息查看、核验。 1)证件号核验 管理员点击首页【证件号核验】图标,输入通行人员证件号码进行信息核验,点击【通过】表示允许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