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身份证丢失 补办流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 身份证 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居民 身份证有效期 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