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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矿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嘛?
释义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由该员工负责赔偿。员工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即时工人辞职(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预告辞退,即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用人单位裁员及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合同终止未能续订的。
    只要企业有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及离职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制定民主、经培训或公示告知),该员工在未向公司请假及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不来上班就应当算旷工,连续旷工几天构成严重违纪的,是可以辞退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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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18:5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