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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解雇了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索赔吗?
释义
    未签劳动合同被解雇,可以要求赔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应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支付双倍工资。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合同,单位不愿签订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需支付赔偿金。满一年未签订合同,则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如以劳动者不愿补签合同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一、被解雇了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在1个月内的,不管谁不愿意签均不需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在此期间,单位不愿签订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虽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除,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要看谁不愿意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签订的话,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如果用人单位要终止劳动关系,则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满1年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双方的用工关系
    劳资双方满1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劳资双方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如果以劳动者不愿意补签合同单方解除的话,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而应支付赔偿金。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具体赔偿要求如下:对于在1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应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而对于满1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双方的用工关系,如以劳动者不愿意补签合同单方解除,则应支付赔偿金。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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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8: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