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
释义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三十日或试用期内三天; 3、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未缴社保费等; 4、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 5、用人单位违章指令冒险危及劳动者安全。 法律分析 劳动者可以解除的情况有: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不需要理由,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比如拖欠工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包括:1.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约定,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2.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欺凌、虐待或其他严重不公平待遇;3.劳动者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的意愿等。解除合同的程序通常包括书面通知对方、协商解决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等。具体操作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 结语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多种多样。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等都可以解除合同。在某些严重情况下,如用人单位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或对劳动者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具体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包括书面通知、协商解决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等。请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进行具体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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