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 取保候审 到放人要三天。 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办案机关应该在三天内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答复。 如果办案机关已经同意取保候审的,则在办理好 取保候审手续 后,即可由办案机关到看守所放人。 《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 有权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