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女抚养权变更在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五天内执行。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没有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十五天之后,也就是判决生效后拿着判决书让对方交出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结果,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二、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如下: 1、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书的,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2、就抚养权变更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总之,抚养权变更后执行日期是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的生效日期,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