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复婚,上一段婚姻的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变成夫妻个人财产,不再算入共同财产部分。因此,离婚后复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存在任何分割问题。但是双方复婚之后,就意味着婚姻关系的成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得到的财产,可以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这个时候,这些财产就是第二段婚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共有,在第二次离婚的时候,可以平等分割。在双方第一次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对第一段婚姻的财产进行分割。这时候,这份财产就从共同共有状态,变成了各自所有的状态。而且这种状态是没有办法逆转的,就算双方已经重新结婚,变成个人财产的财产不能再度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