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双向义务:国家有义务给你提供免费教育,你有义务参加国家提供给你的教育,国家必须通过教育建设和教育投资保证义务教育的物质基础。社会必须提供为适龄少年、儿童参加义务教育的便利,并在社会中创造有利于义务教育的社会风气。家庭必须确保适龄儿童参加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非法剥夺其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履行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以非法理由拒绝接受义务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