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通常没有效果,可能构成恶意转移财产罪。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