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广西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广西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受理条件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第七条规定: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4.有确定的域名。 三、广西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设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193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实施机关文化部)。 2、《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第37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四、广西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办理材料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 6、拟增加经营项目的业务发展说明 7、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房产证复印件须产权人签名或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