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导挪用公款出纳和会计有无责任? |
释义 | 会计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应受处罚,领导知情并支使者也同罪;若领导不知会计个人犯罪,领导不负责。《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故意提供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以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可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看情况:其一,会计挪用公款,领导知晓并且支使会计进行犯罪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进行处罚;其二、如果会计个人犯罪的,领导并不知晓的,单位领导不承担责任。《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领导挪用公款:出纳和会计的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在领导挪用公款的情况下,出纳和会计的法律责任界定涉及多个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出纳和会计在财务管理中承担着重要角色,应当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然而,领导挪用公款的行为通常超出了他们的职责范围,因此他们的责任相对较轻。出纳和会计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道德责任,但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需要证明他们在挪用行为中存在故意或过失。法律通常要求证明他们有知情、参与或默许领导的行为。因此,在界定出纳和会计的法律责任时,需要考虑他们的具体行为、职责和参与程度。最终,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来确定他们的法律责任。 结语 在领导挪用公款的情况下,对于出纳和会计的法律责任界定涉及多个因素。法律规定他们在财务管理中承担重要角色,应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然而,领导挪用公款的行为超出了他们的职责范围,因此他们的责任相对较轻。出纳和会计可能面临道德责任,但要追究法律责任需证明他们存在故意或过失。法律要求证明他们知情、参与或默许领导的行为。因此,在界定出纳和会计的法律责任时,需考虑具体行为、职责和参与程度。最终,法院将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确定他们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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