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在高速路上发生事故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小事故,车子无大碍能正常移动的 1、打开双闪,将车转移到紧急停车带 打开双闪,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双方将车辆转移到紧急停车带上,并在距车辆来车方向150米以上的位置放置三角警示牌。 2、责任不明确的尽快拍照,撤至安全区 责任划分不明确的,打开双闪灯后尽快拍照留存证据,然后双方将车辆转移至紧急停车带,并在距车辆150米以上的位置放置三角警示牌。然后报警,把你的情况一说,按交警的指示操作就好。 3、要确保人身安全,撤至安全区域 不要逗留在车内或车辆周围,事故车内人员应第一时间疏散至安全处。 4、交换信息,到就近处理点找交警处理 双方交换电话号码,驾驶证、行驶证,互相拍下照片,随后快速驶离现场,到就近快速处理点找交警处理。二、事故严重,车子无法移动 开双闪并及时摆放三角警示牌 碰到这种情况,应该第一时间打开汽车的双闪,还应在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外放置三角警示牌,车上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后,报警等待救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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