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需要带以下几样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协议书。 在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协议书是无效的。 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证。 一、离婚流程怎么走 离婚程序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自愿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则是由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按照法院审理程序进行。 (一)自愿协议离婚的程序 1、双方协商签订离婚协议。 2、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等材料前往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离婚登记机关核发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程序 1、原告起诉立案; 2、法院受理并出具立案通知书; 3、法院将原告诉状、证据、开庭传票送达被告; 4、法院通知原告开庭。 5、开庭前将被告证据、答辩状送达原告。 6、正式开庭审理。 7、作出准予离婚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如果经过一审离婚诉讼程序,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不同意双方离婚的,六个月后,原告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二、什么情况不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有些夫妻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双方经过一个冷静期,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考虑的时间,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生儿育女,非常不容易,这些都是通过双方的努力才得来的家庭,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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