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办 |
释义 | 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应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材料,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无单位的在申请人户口所属的村委或者居委会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4、申请事由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4周岁; 2、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地连续居住期满6个月以上的公民及境外人员; 3、有合法申请事由: 1)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三、办理流程 符合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拿以上材料和派出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试行)》 第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向被证明对象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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