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办理。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公证、被委托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般用途为公民入学、参军、出国、就业时,所在单位需要证明其有无犯罪记录,由需要此证明的单位发函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予以调查核实,从而出具的一种证明。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纪律查询工作规定》 第六条 公民在户籍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在居住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查询申请表。外国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申请查询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