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处罚
释义
    

法律主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市)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不及时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或者申报变更居住地址的;
    (二)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及时登记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的等。
    

法律客观: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第二十一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设立街道办事处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者未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查验婚育证明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为育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或者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三)或者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或者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收取费用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20: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