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销户的人如何开死亡证明? |
释义 |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章,不同情况下由不同部门开具死亡证明。,公民死亡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该医院出具。公民正常死亡且地点不是医院的,由居委会的卫生站出具。已经在火葬场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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