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定点医院怎么更改,更改步骤是怎样的 |
释义 | 1、现场办理: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所),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 2、单位代办:职工由单位进行变更,把需要取消、增加的医院名告诉单位社保方面的负责人,由单位在网上进行变更。 3、网上办理: 先登录当地社保的官网; 然后在官网首页点击网上申报,点击个人用户登陆,如果是单位给修改信息,就选择单位用户登陆; 接着点击我要注册,往下拉,点击页面最后的我同意,根据要求填上自己的信息,点击提交,不会填的话页面的邮编有每一栏的具体说明; 登陆成功后,在查询管理里就能看到自己所有的信息了,需要修改定点医院就需要点击用户管理; 点击手机短信认证,这个是当初购买时设定的,如果认证成功就可以修改内容了,如果手机号码不符就不能认证了,就需要到自己所在的单位去找专门负责社保这块的工作人员来修改。 一、办理医保定点医院更改需要的资料 1、基本资料: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书面申请报告 2、其他有关资料 (1)户口发生迁移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地变化:原居住地住址证明资料复印件、现居住地住址证明资料复印件或住址迁移证明; (3)工作单位变动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4)转学、升学的需提供学校证明; (5)原选定医院治疗效果不理想的,需提供原选定医院门诊病历资料复印件;原选定医院条件不能满足病人治疗的,需提供医院证明或由参保人书面申请后医院医保办盖章确认; (6)选定医院资格发生变化的,经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确认后可直接办理。 二、社保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