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怎么补办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要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的补办范围有严格限定,超出法定范围的,不可补办结婚证。提出补办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什么是结婚证?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综上所述,补办结婚证需要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近期二寸合影照片等物品到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