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卖方需要准备的手续:1、原车主(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若是公户,则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2、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4、原始购车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买方需要准备的手续:1、新车主身份证原件1张、复印件3张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若是公户,则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3、限购地区还需准备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原件一张,复印件3张。4、如果买方是外地户口上当地牌照,另需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