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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组织残疾人乞讨罪有什么条件
释义
    1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不但侵害了残疾人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而且对社会正常的管理秩序也带来了混乱。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与未成年人进行乞讨的行为。
    2、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有哪些惩罚?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领导残疾人乞讨罪有哪些惩罚?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本罪为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乞讨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乞讨,就应当立案予以追究。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什么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
    对组织残疾人乞讨罪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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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7 5: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