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利息税怎么计算 |
释义 | 1、2007年8月14日前(含当日)存入银行的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免征利息税; 2、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间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在2007年8月15日后(含当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税率征收利息税。 4、2007年8月15日后(含当日)存入银行的储蓄存款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前利息=[本金]×[利率]×[存期] 利息税=[本金]×[利率]×[存期]×[税率] 纳税后的利息=利息×(1-利息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贷利息怎么计算 房贷利息的计算: 1、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利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总利息=还款月数×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 2、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还款月数; 每月应还利息=剩余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每月月供递减额=每月应还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月利率; 总利息=〔(总贷款额÷还款月数+总贷款额×月利率)+总贷款额÷还款月数×(1+月利率)〕÷2×还款月数-总贷款额; 月利率=年利率÷12.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活期存款利息怎么计算 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计算公式: 活期存款利息等于每日余额累加数乘以日利率(日利率等于年利率除以360)等于本金乘以年利率乘以存款天数除以360. 活期存款的利息是按天数计算的: 活期利息等于存款余额乘以(活期利率除以360)乘以存款天数。 活期存款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可以随时取钱,可以由储户自主决定支取时间的银行储蓄方式,一般来说其利率要低于同期定期存款。 《储蓄管理条例》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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