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将强制执行委托给他人代理? |
释义 | 强制执行可委托他人代理,需满足判决文书有效、具有可执行内容、义务人拒绝履行、申请期限内、符合管辖规定。超过6个月未执行可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分析 一、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吗 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是必须有生效的判决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例如,判决撤销海关科以相对人罚款的决定,如果该行政决定尚未执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相对人的义务已经不复存在,案件因无执行内容,无需进入执行程序。 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 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 五是符合人民法院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三、强制执行的期限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结语 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后,根据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的申请。申请强制执行需满足条件:有生效的判决文书作为依据,裁判文书具有可执行内容,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符合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申请强制执行需遵守法定期限,超过期限将失去执行权利。如人民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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