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执行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给予什么处罚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会被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阻碍的行为是否必须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是的,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在执行职务或未依法执行职务,就不构成此行为。如民警未出示检查证对公安住宅进行检查或工商管理人员未出具扣押凭证扣押物品,遭到当事人拒绝的行为,不能认定为阻碍执行职务行为。因为执法主体的行为本身不合法。 三、阻碍执行职务是如何处理的? 阻碍执行职务裁量标准: 1、情节较轻的,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处罚款二百元; 3、情节严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档处罚:处拘留五日,可并处二百元罚款;拘留七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拘留十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 4、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情节严重: 1、带头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恶劣的; 3、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的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消防法》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