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基本医疗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制度。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城镇职工为核心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该指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制度。国务院关于开展试点的指导意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目前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规范引导,稳步推进。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